日前,,,,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,介绍“中国渔政亮剑”执法行动有关情况,,,并发布“中国渔政亮剑2023”八大执法典型案例。。。。其中,,,,武汉一个案例入选。。。
3月25日,,,据案件执法人员徐雯介绍,,,,去年3月8日凌晨6时许,,,武汉居民李某带着公司员工金某、、、、孟某,,,驾驶一辆越野车来到长江流域武汉段天兴洲洲头水域,,,,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(三本钩),,,,抛入江中锚鱼。。。。

执法人员正在对李某等人的渔获进行鉴定、、、、称重,,并拍照固定证据。。。
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供图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下辖的渔政执法人员,,,通过视频锁定李某等人的锚鱼行为,,,,并联合公安机关赶往现场,,抓获李某等人,,,,查获禁用渔具钩刺耙刺37枚。。。。

李某等人使用的锚钩。。
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供图现场查获的白鲢、、、、花鲢、、鲤鱼等渔获物共计13尾、、47.6公斤。。。。执法人员看到,,李某等三男子使用的三本钩对这些硬拉上来的鱼儿伤害很大,,鱼身上留下深深的伤口。。

李某等人的渔获物。。。。
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供图据了解,,,李某加入一个路亚野钓群,,,,购买了1万多元一套的中高端渔具,,钓获物主要用于员工食堂,,,以满足所谓的江鱼“一口鲜”。。。
在拍照、、称重、、明确鱼种之后,,执法人员将上述涉案渔获物捐往硚口区社会福利院。。。。

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渔获物送往硚口区社会福利院。。
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供图2023年6月,,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作出行政处罚,,,对3人合计处以2.85万元罚款,,,,并没收涉案禁用渔具和渔获物。。
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,,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。。。
7月,,,,李某等3人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对于生态环境的伤害,,,自愿缴纳增殖放流款1万元用于生态修复。。其后,,,,检察机关结合李某等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、、、、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等情节,,决定对其不予起诉。。。
对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“查处李某等3人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——宽严相济治理长江非法捕捞活动”的案例,,,,农业农村部点评认为此案充分彰显“技防+人防”以及部门协作联动的威力,,且在实施行政处罚、、、、当事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后,,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,,贯彻了宽严有度、、、过罚相当的办案原则,,,,另外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涉案渔获物捐赠福利机构,,在符合涉案财物处置规定的前提下,,,,既防止浪费,,也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助益。。。
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锚鱼行为????武汉渔政执法人员徐雯介绍,,锚鱼是一种很残忍的渔获方式。。。锚钩挂到鱼身上,,,,即使鱼儿中途脱钩,,,,也会因伤势严重、、易受感染而死亡。。。。锚鱼者选择的锚鱼地点,,集中于河口、、、洲头,,,,基本与江豚、、、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的活动区域重叠,,,,锚鱼行为对它们极易造成致命威胁。。。。因此,,国家相关法规、、政策均明令禁止锚鱼行为。。。。
面对严禁高压,,,,依然有极个别人为了江鱼的“一口鲜”,,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,,,,使用明令禁止的违法渔具顶风作案。。为此,,,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《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12号),,持续加强执法监管。。。。
聚焦重点时段,,紧盯重点区域、、、重点场所、、、重点对象、、、、重要物种,,,持续组织开展水上巡航、、、陆上检查、、、、线上排查,,,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。。
禁止以“长江野生鱼”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,,,,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。。
打击整治违规垂钓。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垂钓管理地方性立法,,,,划定长江禁捕水域禁止垂钓区或允许垂钓区,,,明确可使用钓具和可钓鱼类种类、、、、数量、、最小可钓标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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