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久基本农田当然可以种菜,,也可以建大棚,,,,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规定: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菜。。。但近年来,,,有的地方由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对、、、把握不准,,出现了一些伤农问题。。

法律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三条: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。。。。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,,实行严格保护: (三)蔬菜生产基地。。。。
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十条: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,,,严格管理;(三)蔬菜生产基地。。
解读:永久基本农田是包括蔬菜生产基地的。。。。
政策
2020年11月4日,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4号)提出: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,,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,,特别是保障稻谷、、、小麦、、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。。。。
2021年11月27日,,,,自然资源部、、农业农村部、、、、国家林草局印发的《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[2021]166号)提出: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,,,现状种植棉、、、油、、、糖、、、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,,,,可以维持不变,,,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。。
解读:永久基本农田是“重点”"优先"“主要”用于种粮,,而不是“只能”种粮,,也可以种其他农作物,,,包括蔬菜。。。
地类
2001年之前,,“菜地”都是作为耕地的单独一个亚类,,是与水田(灌溉水田+望天田)和旱地(水浇地+旱地)并列的地类,,一般是指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,,包括温室、、蔬菜大棚用地等。。
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(GB/T21010-2017)》对水浇地的定义是: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,,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、、种植旱生农作物(含蔬菜)的耕地,,,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大棚用地。。。
解读:利用地表耕地种植蔬菜的温室、、、、大棚按耕地管理,,,,不按设施农用地管理。。。。
明确
针对在永久基本农田种菜出现的不同政策理解,,2023年10月8日,,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蔬菜种植设施农业用地的通知》,,,,对相关具体问题予以明确:
建设直接利用耕地地表种植蔬菜、、、、不改变耕地地类的棚室,,不区分材质,,可以占用一般耕地和现状种植露地蔬菜的永久基本农田,,,,不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,,,,不需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。。。。
蔬菜种植设施中利用各种材质建造的温室、、大中小拱棚、、连栋温室、、、连栋大棚、、、、下挖式温室等,,,棚室内在耕地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蔬菜的,,,,按照耕地管理。。。。进行非农建设的,,,,按照建设用地管理。。
直接为蔬菜生产服务的看护房、、检验检疫监测、、病虫害防控、、、秸秆处理、、农机具库棚和有机肥处理场所等,,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、、、分拣包装、、、保鲜存储等辅助设施用地,,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。。
解读:河北这个文件不是政策创新,,,,而是对一些规定模糊、、理解不同的政策予以明确。。简单说,,,,就是可以在永久基本农田种菜,,可以建各种材质大棚,,但辅助设施要按设施农用地管理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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